广西贵港地税保环保税首个征期平稳过渡
2018年1月1日起,广西贵港过渡环境保护税正式施行。地税这也意味着我国施行了近40年的保环保税排污收费制度退出历史舞台。与此同时,征期在税收征管方面,平稳环境保护费改税后,广西贵港过渡征收部门由环保部门改为税务机关、地税环保部门配合,保环保税将开启“企业申报、征期税务征收、平稳环保监测、广西贵港过渡信息共享”的地税税收征管模式。根据环保税法,保环保税环保税的征期征税对象和范围与现行排污费基本相同,征税范围为直接向环境排放的平稳大气、水、固体和噪声等污染物。环保税开征后,企业保护生态环境的动力更大。4月1日将迎来首个征期,贵港市地税局积极行动、主动作为、精心部署,助力环保税顺利开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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